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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各种交通规定综合管制期,郑州各类驾驶员该怎么上路?◇
编辑时间:2018/12/5 点击次数: 1412 次

  老年代步车

  近日郑州交警在多个路口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集中整治

  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文白周峰摄影

  进入秋冬季,郑州接连被雾霾袭击,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,11月28日一大早,郑州空气指数直接爆表,达到严重污染程度。

  为规范交通秩序,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量,11月份,郑州连发多条通告,进入交通严管期。其中包括: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,禁止私家车滥用远光灯、不礼让斑马线、特殊时段占用公交道。

  今年7月份以来,郑州进行了交通综合大整治。至此,想在郑州城区道路上行驶的两轮、三轮、四轮车,机动或非机动,重型或轻型,家用或商用,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有了新的、严格的上路规范,涉及每个人的出行。

  私家车:单双号限行,滥用远光灯、不礼让斑马线、占用公交道将被罚

  1.单双号限行,直至2018年年底

  11月19日,郑州市发布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》,从11月2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,限行截至12月31日。限行区域是四环内,其中,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(1、3、5、7、9)在单日上路行驶,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(2、4、6、8、0)在双日上路行驶,限行的时间是每天的早7时至晚9时。

  2.滥用远光灯,罚100元记1分

  11月15日起,郑州交警开始对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抓拍到的“滥用远光灯”违法行为进行处罚。从11月15日至11月22日上午9点,一周时间市区共抓拍到“滥用远光灯”车辆1081辆,这些车辆将面临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。目前,郑州市金水路省军区、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了抓拍设备。此外,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,郑州交警还将在郑州市区四环内的城区道路上陆续推广15套类似设备,预计2019年春节前安装到位。

  3.不礼让斑马线,罚200元记3分

  11月初以来,郑州市交警通过电子监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实行专项抓拍。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,近四周,有近3000辆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车辆被抓拍,这些车辆将录入车辆违法系统,将被罚200元,记3分。

  随着礼让斑马线理念深入人心,越来越多的司机已经自觉养成礼让斑马线的好习惯,11月27日晚,郑州市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南约30米处没红绿灯的斑马线上,记者一靠近,北向南行驶的一辆白色私家车和一辆公交车已经停在斑马线外,后面跟随的车辆也没出现鸣笛抢行现象,记者顺利地通过斑马线。

  4.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,罚100元记3分

  10月21日,《郑州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暂行办法》实施,办法规定,上午7点到9点、下午5点到7点半是限制时段,在公交专用车道上开私家车会被罚款100元,记3分。

  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,郑州市各路口共安装违法固定抓拍系统1151台,另外,郑州的公交车上也安装了300台移动违法抓拍系统,11月21日起,抓拍系统如期上岗,违者将被依规处罚。

  两轮电动车:违法载人将录入系统,并罚款20元

  郑州非常适合电动车出行。电动车的总量非常庞大,违法量也很大。今年7月以来,郑州市开展交通综合大整治。近日,郑州市交警在多个路口开展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的集中整治。

  22日,在郑州市福寿街与兴隆街交叉口,三大队交警半天时间查获42起非机动车载人,对违法载人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对其进行20元现金处罚,所有违法的非机动车主信息均被录入系统。

  26日,郑州交警对紫荆山路沿线的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治理。从早上7:30到9时,交警查处非机动车逆行、骑行快车道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46起。

  根据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成年人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;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。

 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,一些超标的两轮电动车是不允许上路的,比如被称为“大力神“的拉货电动车,不允许在郑州市区道路行驶。

  据郑州交警部门统计,目前郑州市区电动车有300多万辆,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总量的一半,甚至60%。为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,酝酿了近10年的电动车上牌管理,终于在今年有了具体的实施方案。按照郑州市政府部署安排,今年10月12日以来,郑州市对电动车实施免费上牌政策,直至2018年底。(下转AⅠ·11版)

  机(电)动三轮车、机(电)动四轮车、老年代步车:禁止在市区道路行驶

  7月11日,郑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机(电)动三轮车、机(电)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》。

  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,机(电)动三轮车、机(电)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,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严查处,对依法扣留的车辆,不能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,不予发还车辆。利用机(电)动三轮车、机(电)动四轮车违规从事客运市场经营的,一律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郑州市交警三大队火车站一中队中队长王杨接受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说,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都属于超标电动车,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,是不允许上路的。还有一些厂家打出“老年代步车”的概念销售超标电动车,在交警这里是不被承认的,提醒市民购买正规的新能源车辆,悬挂新能源汽车牌照。

  大型载客汽车:四环内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入

  根据规定,北四环路以南、东四环路以西、南四环路以北、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(以上道路均含本路)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、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、牵引车、专项作业车驶入。

  记者了解到,北三环路以南、东三环路以西、南三环路以北、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(以上道路均含本路),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、微型货车驶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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